每逢農曆年後,投資市場的話題總少不了個股的除權息行情。許多機構、分析師、專家等都會以殖利率作為推薦的基礎,希望能獲得投資人的青睞。近年來「可扣抵稅率減半」、「二代健保補充費」與「長照費」的利空政策不斷打壓台灣的資本市場,導致棄息賣壓的陰霾始終壟罩著台股,波瀾不斷,也間接衝擊長期投資人資金續留的意願。

「因為可扣抵稅率減少,又要扣二代健保補充費,未來還有長照費,所以參與除權息太不划算。」這些就是一般投資人對除權息的「刻板印象」。對於這樣的論述,我的看法略有不同!

首先我們來思考一下「可扣抵稅率減半」的事情。可扣抵稅率基本上就是除權息公司的稅率以及個人所得稅率的差距,再乘上個人透過參與除權息所獲得的金額,做為退稅的設算基礎,所以期望的方向是公司稅率愈高、個人稅率愈低,拉大差距才能突顯投資價值。因此,可扣抵稅率減半將造成企業為投資人所預繳之稅額可能低於個人扣稅級距,而有入不敷出、重複繳稅之顧慮,導致投資人為避免前述事情發生,而棄權息拋售持股。就本項反對因素,我認為成立。

第二個反對因素:二代健保補充費。大家可能都還停留在「領到股息超過5000元,就要被課2%(100元)的二代健保補充費」的印象。根據衛福部的公告:「從105年1月1日起,補充保費費率調降為1.91%,課稅的門檻拉高到20000元」。因此,投資人參與除權息又不被課稅的空間,已經大大地放大了。如果一家公司配息1元,投資人就可以買20張;如果是殖利率2%的股票,可投入的資金上限為100萬。一般投資人購買一檔股票的金額很難超過100萬,因此不容易超過門檻20000元,或是被課二代健保補充費的問題。這一點我認為應視投資策略與規模而定,不應一概視之。

第三個不參與除權息的原因是長照費。目前長照費還沒立法,最快實施也是在民國107年,而且行政院擬定的費率為0.48%,比二代健保補充費還要少。既然二代健保費都不應一概視之,長照費對投資行為所可能產生的窒礙將微乎其微。因此,這一點我認為不成立。

企業大股東因持有資本過高,或許會因上述三點而選擇棄權息賣出,造成股價崩跌。不過若是透過合法的方式把股票轉給較低稅率的第三人(如自營商),除權息之後再把股票轉回給大股東,這類瘋狂棄權的情形將會逐年減少。投資人如遇上述棄權息賣壓情事發生,不妨試著分批承接基本面穩固的標的,尤其是在除權息基準日前後再做介入,比較能夠規避價格的波動。

綜合以上論述,建議投資人至少中性看待除權息這件事,如果有不錯殖利率的個股,相關基本面也十分穩健或往上,可以擇優分批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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