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適逢同好洽詢有關投資選擇權相關疑難,雖個人對這方面沒有著墨,也深覺沒有必要為了可能發生的決策錯誤執行這一類的避險作為,甚至於覬覦超額報酬。幾經思量,還是決意深究箇中精義,期使後進們能夠在充分了解金融商品的前提下,從事相關投資行為。
選擇權就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契約,買方承擔有限的風險(權利金),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履行契約執行"買"或"賣"的交易行為;賣方理論上須承擔無限的風險,履行契約義務。
買方支付權利金(即選擇權價格)購買後,便有權利在未來約定的某特定日期(到期日)之前或當日,依約定之履約價格(Strike Price),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約定標的物。此標的物可以是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債券、匯率、利率、期貨等;亦可以是實物商品,例如石油、黃金、貴金屬或農產品大宗物資等。

 

選擇權架構.jpg


依權利型態區分,可分為買權(Call Option)及賣權(Put Option),分述如后:
一、買權指買方有權在約定期間內,以履約價格買入約定標的物,但無義務一定要執行該項權利;而買權的賣方則有義務在買方選擇執行買入權利時,依約履行賣出標的物。
二、賣權指買方有權在約定期間內,以履約價格賣出約定標的物,但無義務一定要執行該項權利;而賣權的賣方則有義務在買方選擇執行賣出權利時,依約履行買進標的物。
依履約期限區分,可分為美式及歐式選擇權(台灣屬後者):
一、美式選擇權(American Option)買方有權在合約到期日前的任何一天要求行使買入或賣出的權利。
二、歐式選擇權(European Option)買方必須於合約到期日方可行使買入或賣出的權利。
買權內含價值(Intrinsic Value)是指「現貨價格高於履約價的部份」,賣權即「履約價高於現貨價的部份」;時間價值(Time Value)指選擇權市價減去內含價值的部份。
權利金=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然而,"買買權看漲" 是一個很粗糙的講法,選擇權屬於衍生性金融商品,大盤漲跌可能會與買權漲跌同步,但卻不是1:1的比例。不同履約價買權的價格曲線受到波動度的影響,也可能跟著改變,因此買權價格在"這個時刻"、"這個價位"相對應的曲線斜率(Delta值),才是決定選擇權與標的物價格變動關聯的要件。 

Delta.jpg
價內(in the money)買權為當現貨價格高於履約價格,買方可要求履約以低價買進,隨即以較高的市價賣出;而價內賣權為目前市價低於履約價格,買方可以高價賣出,而以較低的市價買回;若市價等於履約價,稱作價平(at the money)選擇權;若買方在此時履約得不到任何好處反而有損失,則稱作價外(out the money)選擇權。
買賣選擇權需考量流動性風險,履約價越接近市價的選擇權成交量較大,到期日越近的選擇權成交數量也較多。買賣選擇權之前,一定要先察看一下該選擇權平均一日的成交量及未平倉餘額,避開成交量低的選擇權,降低流動性風險。影響選擇權價格的主要因素如后:
一、標的物目前市價
二、履約價
三、距到期日所剩天數
四、標的物的價格波動率
五、無風險利率水準
六、殖利率(僅適用於個股選擇權)
如果加權指數上揚,指數買權的價格也會增加,賣權的價值相對減少。距到期日所剩的時間多寡則影響到選擇權的時間價值,選擇權到期時將只剩下內含價值,時間價值為零。
標的物價格波動率對選擇權的時間價值影響很大。價格波動越劇烈,選擇權獲利的機率也會增加,是上述六項因素中最重要的一項。
此外,無風險利率越高,選擇權的價值也隨之上升。殖利率也可以增加選擇權的價值,但只適用於個股選擇權,指數選擇權不適用。
結論:
一、「零和遊戲」是選擇權投資觀念的核心,亦即每個贏家都會搭配一個輸家,贏家所獲得的利益就是輸家損失的金錢,市場上的金流總和沒有因操作行為而產生任何改變,多數玩家目的是投機獲利。
二、選擇權的買方只須先支付小額權利金,卻有獲利無限的可能,可藉以小搏大的槓桿操作享較大投資報酬。
三、為了控制風險、確保獲利,可以購買選擇權規避持有現貨的風險。以股票市場為例,當股市多空不明時,為避免股市下跌而遭到資產損失,則可以買入賣權的方式來避險,未來若股市上漲,則現股部位將由股市中獲利,選擇權最多的損失為權利金;而若股市下跌,則執行此賣權來彌補股市的損失。
四、選擇權的買方有權於未來的一段期間之中決定是否執行買入或賣出標的物的權利,因此有足夠的時間來觀察及判斷。持資者在資金不足時可先暫時不執行權利,對資金調度較有利,亦可避免於市場趨勢不明朗時做出錯誤的決策。
五、買賣選擇權之前,一定要先察看一下該選擇權平均一日的成交量及未平倉餘額,避開成交量低的選擇權,降低流動性風險。
六、國內選擇權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雖有執行履約選項,然因購買時已先行繳納權利金,且時間價值無公允估價基礎,評估不具備長期投資彈性。
七、權利金(選擇權市價)=內含價值(現貨價格與履約價之正差)+時間價值(選擇權市價減去內含價值),因時間價值無公允估價基礎,將導致選擇權買(賣)時可能出現市價同漲(跌)的異相,此為莊家通殺局面,投資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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