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公司,我過得還不錯.jpg

大多數人都曾經歷「工作失戀」,思考除了現在這份工作,還能做些什麼?也曾設法挽回工作的心(或讓工作挽回自己的心)!?

──不上班,也能選擇想要的生活──

如何與工作相處?重新思考工作的意義,想追求怎樣的幸福?甚或在維持生活品質前提下,創造自己喜歡的工作。

──因為自由,重新愛上工作──
只要能維持紀律和品質,就有選擇的機會,打造想要的工作和生活,掌控自己的時間與行程。

 

創意集錦:

1.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成功者。

2.沒有想完成的目標,就會把時間花在完成他人的目標。

3.薪水有很大部分是時間與行為被老闆擺佈的心靈補償費用。

4.若工作主體逐漸由企業組織轉化為個人,依照熱情及興趣選擇工作就顯得極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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