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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提問者~
您的訴求我明瞭了。在年金制度即將崩壞、低利率,且錢愈來愈薄的艱困環境裡,凡是辛勤工作者,無不絞盡腦汁地想把錢放在既安全,又能穩定增值的工具上。因此,對於您提出的「宏泰人壽樂活一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DCA)」,我將以專業的角度、客觀的立場分析予您知悉,期使您在專案選購時能有充分的認知,達到投資理財、分散風險的目的。
1.參考依據:

http://www.hontai.com.tw/09pages/downloads/product...

宏泰人壽樂活一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DCA).jpg 

2.範例顯示:

宏泰人壽樂活一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DCA)1.jpg 

宏泰人壽樂活一生殘廢照護終身保險(DCA)2.jpg 
3.以投資的角度分析(壽險保障):
(1)30歲男性保險金額300萬元,繳費年期20年,年繳保費為58800元,20年繳費期間合計繳納1176000元。囿於祝壽保險金規定必須等到被保險人111歲時方可領取,如以此推估投資報酬率將趨近於零,故本案以最低保障之前提估算繳費20年期滿、無殘廢即身故之投資報酬率,所得金額為保險費總和x1.06倍=1246560元,年化報酬率(IRR)僅0.552%,遠劣於現行定存利率(無風險利率)1.345%。
(2)以穩定年化報酬率4%的投資工具(有價證劵:中華電信)換算(該股以104年10月2日股價99元計算,殖利率約為4.9%),繳費20年資產可增至1820989元,較項次(1)增加46.1%。
4.以人身風險(殘廢)保障的角度分析:
(1)一次完整給付,享有最即時的保障。
a.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符合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十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公司按保險金額乘以附表所列各級殘廢給付比例給付「殘廢保險金」。
b.同一事故致成二項以上殘廢程度時,給付各該項「殘廢保險金」之和,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c.契約有效期間內因不同事故申領「殘廢保險金」時,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
d.經醫院診斷符合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給付「殘廢復健補償保險金」,不分殘廢程度級別,終身以一次為限。
(2)「殘廢安養扶助保險金」每年給付,保證給付18次。
a.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診斷符合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公司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乘以附表所列各級殘廢給付比例給付「殘廢安養扶助保險金」,最多給付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到達一百一十一歲止,且至少保證給付十八次。被保險人若有原殘廢程度加重殘廢等級或再次致成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保證給付十八次之期間不因此延長且不重新計算。
b.領取第一次「殘廢安養扶助保險金」後,於保證給付十八次之期間內遇有下列情形時,未支領之餘額依貼現利率百分之二點二五一次給付:
(a)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身故者。
(b)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一歲。
(c)被保險人於給付期間申請提前給付。
c.同一事故致成二項以上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時,「殘廢安養扶助保險金」之和每年最高以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d.因不同事故申領「殘廢安養扶助保險金」時,每年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為限,且累積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十二倍為限。
(3)身故或保障期滿退還保險費,不需扣除已領保險金。
5.結論:
(1)經由項次3推論,如以投資理財的角度切入,該項商品極不理想,甚至遠劣於無風險利率的投資工具(定存),建議欲生財者尋求更有利的投資方式。
(2)如以風險管控的角度分析,該項商品具有以下特點:
a.契約有效期間致第一級至第十一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依各級殘廢給付比例給付「殘廢保險金」,累計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為限。此外,致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不分級別,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給付「殘廢復健補償保險金」,終身合計以一次為限。
一般同類型的保險商品僅著重在「身故」、「全殘」保障,不過這兩項事故在人的生命週期中發生的機率卻是最低的,反倒是7~11級殘廢發生機率較高。該商品站在被保人的立場,擴大保障涵蓋範圍至1~11級殘廢,讓被保人有更高的機會享受到應有保障。此外,即便領到「殘廢保險金」與「殘廢復健補償保險金」,保單效力仍然存在,享有壽險保障。
b.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之一者,按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乘以各級殘廢給付比例給付「殘廢安養扶助保險金」至被保險人保險年齡達一百一十一歲止,且至少保證給付十八次,累積給付金額最高以保險金額的十二倍為限。
以第六級殘廢為例,每年可領300x25%x50%=37.5萬,18年共可領37.5x18=675萬,反推項次3的年化報酬率因此躍升至16.125%。雖然獲利是建立在被保險人的傷痛之上,不過這也就是保險最主要的功用,發揮保障與避險的功能。
(3)綜合前項(1)、(2)論述及項次2範例顯示說明,基於被保險人必須符合殘廢保障的規範方能獲致有利報酬,儘管殘廢等級放寬至1~11級,且該保險為終身保障性質(至111歲),推論被保險人愈晚發生殘廢情事,或是愈早投保,皆不符合成本效應與投資期望。建議有意參與者審慎考量,保險金額以100萬為宜,被保險人身份為成年且從事高風險行業者或家庭負擔大者較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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