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與友人討論有價證劵節稅乙節,似乎對方一知半解。為利各位讀者更清楚瞭解,以下為本人稅務試算案例:
一、收入概況
(一)薪資:1050686元
(二)利息:22849元
(三)股利(不包含當年度投資價差):121977元
(四)扣繳稅額:4136元
(五)可扣抵稅額:19809元
二、所得稅扣除額概況
(一)免稅額:85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79000元
(三)薪資所得扣除額:108000元
(四)儲蓄投資扣除額:22849元
三、試算範例
(一)範例一(不含股利所得)
總年度收入=薪資+利息=1050686+22849=1073535
計稅額度=總年度收入-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儲蓄投資扣除額
=1073535-85000-79000-108000-22849=778686
應繳稅額=計稅額度X課稅級距-累進差額-扣繳稅額
=778686X12%-36400-4136=52906
(二)範例二(包含股利所得)
總年度收入=薪資+利息+股利=1050686+22849+121977=1195512
計稅額度=總年度收入-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儲蓄投資扣除額
=1195512-85000-79000-108000-22849=900663
應繳稅額=計稅額度X課稅級距-累進差額-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
=900663X12%-36400-4136-19809=47734
四、利用有價證劵可節稅額=52906-47734=5172
※註釋:
兩稅合一之後考慮到公司繳稅之後的盈餘分配股利給股東之後,股東再申報所得稅會造成重複課稅,所以規定公司將所繳的稅額跟公司的盈餘經過(複雜)計算後產生股東可扣抵稅額比例。
例1:
甲公司本年度盈餘分配總額10000000元,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500000元,則該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比例為500000/10000000=15%
投資人小美投資該公司股權20%,則她應配得10000000X20%(持股比例)=2000000元的股利淨額(即實際收到的現金股利),可扣抵稅額為 2000000股利淨額X15%(可扣抵稅額比例)=300000元,股利總額為 2000000股利淨額+300000可扣抵稅額=2300000元。
小美拿到的股利憑單上會列出:
相對於薪資扣繳憑單,可以把股利總額想成是薪資總額,而可扣抵稅額則可以想成是扣繳稅額或是抵稅權,只會在股利憑單上看到。若是納稅人「課稅級距」低於「可扣抵稅額比例」,就能達到節稅的目的;此外,企業(如中華電)尚可利用「資本公積」配發股息,這類股息無須課稅,若能善用即可助投資人進一步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