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與友人討論有價證劵節稅乙節,似乎對方一知半解。為利各位讀者更清楚瞭解,以下為本人稅務試算案例:

一、收入概況

(一)薪資:1050686元

(二)利息:22849元

(三)股利(不包含當年度投資價差):121977元

(四)扣繳稅額:4136元

(五)可扣抵稅額:19809元

二、所得稅扣除額概況

(一)免稅額:85000元

(二)標準扣除額:79000元

(三)薪資所得扣除額:108000元

(四)儲蓄投資扣除額:22849元

三、試算範例

(一)範例一(不含股利所得)

總年度收入=薪資+利息=1050686+22849=1073535

計稅額度=總年度收入-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儲蓄投資扣除額

       =1073535-85000-79000-108000-22849=778686

應繳稅額=計稅額度X課稅級距-累進差額-扣繳稅額

       =778686X12%-36400-4136=52906

綜所稅稅率表 

(二)範例二(包含股利所得)

總年度收入=薪資+利息+股利=1050686+22849+121977=1195512

計稅額度=總年度收入-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扣除額-儲蓄投資扣除額

       =1195512-85000-79000-108000-22849=900663

應繳稅額=計稅額度X課稅級距-累進差額-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

       =900663X12%-36400-4136-19809=47734

四、利用有價證劵可節稅額=52906-47734=5172

※註釋:

兩稅合一之後考慮到公司繳稅之後的盈餘分配股利給股東之後,股東再申報所得稅會造成重複課稅,所以規定公司將所繳的稅額跟公司的盈餘經過(複雜)計算後產生股東可扣抵稅額比例。

例1:

甲公司本年度盈餘分配總額10000000元,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500000元,則該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比例為500000/10000000=15%

投資人小美投資該公司股權20%,則她應配得10000000X20%(持股比例)=2000000元的股利淨額(即實際收到的現金股利),可扣抵稅額為 2000000股利淨額X15%(可扣抵稅額比例)=300000元,股利總額為 2000000股利淨額+300000可扣抵稅額=2300000元。

小美拿到的股利憑單上會列出:

ICA

相對於薪資扣繳憑單,可以把股利總額想成是薪資總額,而可扣抵稅額則可以想成是扣繳稅額或是抵稅權,只會在股利憑單上看到。若是納稅人「課稅級距」低於「可扣抵稅額比例」,就能達到節稅的目的;此外,企業(如中華電)尚可利用「資本公積」配發股息,這類股息無須課稅,若能善用即可助投資人進一步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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